2011年10月31日

[感想] 調高?調低?還是不調?

今日新聞:女性18歲才能結婚 法部修法 立委群轟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女性婚齡提高至18 立院打回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調高女性訂結婚年齡擇期再審

我對於結婚年齡改為幾歲並沒有意見,但是這幾則新聞讓我困惑不已。立委大人的重點都在於為什麼要調高年齡,但是調高年齡不好嗎?

"民進黨立委涂醒哲:衛生署如何判斷結婚年齡該幾歲?誰知道別人家女兒什麼時候開始成熟?他舉例,烏干達推動晚婚,是為了延後性行為,待心智較成熟時,會知道戴保險套,可降低愛滋病罹患率。但法務部說修法案是為了男女平等,反而對女性不夠尊重。過去是認為女性較早熟,才有結婚年齡的差距,難道現在男女的成熟度都一樣才需要修法?那怎不改定為20歲?"

那大人您怎麼知道人家女兒16歲就準備好了?幾歲不是重點,請看提案的用意和目的。除了男女平等以外,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18歲以下懷胎容易有早產和胎兒體重不足的問題,新生兒的健康才是關注重點啊!

提升為18歲反而對女性不夠尊重什麼的...不夠尊重?欸...所以把女性訂為16歲是最尊重的方法嗎?還有,您到底是支持保持原樣還是提高年齡阿... 一下說提高不尊重,一下又說怎麼不改為20歲。幾歲可以結婚和尊重是沒辦法劃等號吧?

"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說:這樣修法反而限制某些已成熟也願意傳宗接代的女性,直接剝削這些女性響應馬總統要傳宗接代的權利。尤其都已想生了,現在還叫人家過兩年再來,讓人有點傷心。女性結婚應該是十七歲,甚至有些女生十五歲就想傳宗接代,想組家庭,修法卻破壞這些女生夢想的權利。若有女性在16歲就準備好要結婚,卻要人家再多等2年,這根本是限制成熟且願結婚的女性權利。"

我想問立委大人,請問您認識的女性中,有多少是15歲就想傳宗接代、想組家庭、想要響應馬總統傳宗接代政策?您又知道其中有多少是非預期性懷孕嗎?18歲以下少女懷孕的風險您有想過嗎?也許您資料還沒查到34歲以上和18歲以下的懷孕婦女,都是高危險族群,若懷孕都須特別注意。不論產婦或是胎兒,任何一個有了問題對新家庭都是一種傷害。


"國民黨立委潘維剛:既是為了一致性,為何要修成跟男生一樣,以男生為主難道就是平等?以前民法規定女性十五歲可訂婚,但大家都說現在越來越早熟,沒想到結婚卻越來越晚,和外界認知不一樣。他認為,訂婚十六歲、結婚十七歲較合理,德國是從二十一歲調降到十八歲,台灣反而往上調,訂得太輕率。"

結婚  ≠ 生小孩。
早熟  ≠ 早結婚。

總的來說我並沒有特別支持提高,甚至是覺得保持原樣也不錯。理由是因為「結婚」和「生小孩」這兩件事情,不是應該由個人來決定嗎?不論是我想生小孩所以我結婚,還是我不想生小孩但是想結婚,都是個人自我的選擇。

早熟令人知道更多事情,也增加思考的範圍。結婚不是結了就一定要生小孩,生孩子是需要心理及生理的配合,如何在身心健全健康的情況下生產,才是最需要關注的重點。

法律的是為了保障人民而存在,而在限制的情況下讓人民有更大的選擇不是好事嗎?幾歲什麼的只是個最低限度而不是最高標準。當一個人有能力去思考且自我決策規劃的時候,我們才能相信他能把家庭照顧好不是嗎?


1 則留言:

  1. 誰知道是不是有強迫或交易──而且中二學生很好拐的,回想一下自己年輕的時候(?)不就知道了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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